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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党员工作流程

作者:时间:2016-11-05点击数:

发展党员工作流程

1、要求入党的人提出入党申请;

2、培养一年后,符合条件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;

3、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;

4、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,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》;

5、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,可列为发展对象,并公示,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;

6、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;

7、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。

1、确定入党介绍人;

2、发展对象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;

3、支委会审查《入党志愿书》和有关情况;

4、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;

5、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结束后,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报告和被发展人的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,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、政审材料、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,报公司党委;

6、党委指派专人对《入党志愿书》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发展对象谈话;

7、党委集体讨论、表决决定接受预备党员。

1、报批的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的审批意见后,应及时通知本人,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(包括未被批准的),为预备党员建立考察档案。对未被批准入党的,党支部要和本人谈话,做好思想工作,教育其正确对待党组织的决定。

2、党支部要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其支部内的党小组;

3、预备党员面对党旗发誓;

4、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、个别谈心、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,至少每半年讲评一次,填写《预备党员考察表》。

5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,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;

6、党小组讨论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建议;

7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,并公示;

8、党支部委员会讨论,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;

9、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,表决通过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;

10、党支部将支部大会的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;

11、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,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,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。党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后,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;

12、预备党员转正(取消预备党员资格)后,党委组织部门应将其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、入党和转正申请书、自传、政审材料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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